刘银良
律师
工作年限:35 年
专业领域:民法学、商法学
个人介绍:
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、教授、硕士生导师,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、商法学。
工作语言:中文
1986年7月——2001年12月 在内蒙古大学外语系任教
2002年1月至今 在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任教
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
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理事
科研成果
(一)论文成果
1.《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的法经济学分析》内蒙古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
2.《和谐社会中公法与私法关系的建构》内蒙古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
3.《公序良俗概念解析》内蒙古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〈新华文摘2005年第1期报刊文章篇目辑览〉
4.《公序良俗原则的价值定位》内蒙古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
5.《论法律原则的地位》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第2辑
6.《论法律原则的地位》中国法制新闻 2004第1期
7.《日本企业的股票相互持有及其法律问题》内蒙古大学学报(人文社会科学版)1998第3期
(二)著作成果
《现代日本社会》(日文) 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
《日本法与日本社会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年6月
2006年10月获得第八届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
Copyright © 2021内蒙古律师事务所_呼市律师事务所_内蒙古德沃律师事务所 - 蒙ICP备2021003126号-1